咨询热线:
0577-27778769

行业新闻

你所在的位置:首页 > 新闻资讯 > 行业新闻

危险场所区域是如何划分?

发布日期:2018-04-19 | 关注:4542

  大家都知道危险场所需要使用防爆灯或者LED防爆灯作为照明,那么危险场所的区域是如何划分呢?下面由浙江新黎明环保有限公司为你简单介绍下:

1、爆炸性气体环境危险场所区域划分(摘自GB3836.14-2000)

   0区:爆炸性气体环境连续出现或长时间存在的场所。
   1区:在正常运行时,可能出现爆炸性气体环境的扬所。
   2区:在正常运行时,不可能出现爆炸性气体环境,如果出现也是偶尔发生并且仅是短时间存在的场所。

2、可燃性粉尘环境危险场所区域划分(摘自GB 12476.1-2000)
  20区:在正常运行过程中可燃性粉尘连续出现或经常出现,其数量足以形成可燃性粉尘与空气混合物和/或可能形成无法控制和极厚的粉尘层的场所及容器内部。
  21区:在正常运行过程中,可能出现粉尘数量足以形成可燃性粉尘与空气混合物但未划入20区的场所。该区域包括,与充入或排放粉尘点直接相邻的场所、出现粉尘层和正常操作情况下可能产生可燃浓度的可燃性粉尘与空气混合物的场所。
  22区:在异常条件下,可燃性粉尘云偶尔出现并且只是短时间存在、或可燃性粉尘偶出现堆积或可能存在粉尘层并且产生可燃性粉尘空气混合物的场所。如果不能保证排除可燃性粉尘堆积或粉尘层时,则应划分为21区。